民国“娼妓之业日兴,卖淫之风日炽”,娼妓人数领先许多国际都市。多数妓女因贫所迫,或被拐卖,遭各色人等欺凌。当时忧国忧民的文化精英多有嫖妓、纳妾者,因此采取默认的态度。第一位救助妓女的是来自美国的女宣教士包慈贞。今天的中国人几乎已经忘记了她。
《境界》独立出品【 记忆 】
文 | 喻书琴
播音 | 伊然
清末民初,战乱频繁,民不聊生,遂使一批批走投无路的妇女被迫卖淫。1917年,英国社会学家甘博尔曾对世界八大城市的公娼人数与城市总人口的比率做过调查,上海为137:1。比例之高, 居包括法国巴黎在内的世界八大城市之首。据官方统计,无业人员不下70万,其中娼妓不下10万人。
1922年据《申报》记载,广州对娼妓最集中的地区进行调查,共有娼妓1936人。当时,广州市长孙科公开承认,广州有公娼2000余人,私娼数百人。1920年上海租界工部局调查,租界内的妓女达6万人,包括公娼和私娼。而民国时期,北京登记在册的公娼也在3000人以上,如果算上私娼和暗娼,当在万人以上。当时北平的八大胡同、上海的虹口、广州的长堤,都是远近闻名的红灯区
晚清和民国并不禁娼,相反,为了促使卖淫公开化、合法化,对娼妓业公开征税,这种税称为“花捐”。1920年代初的广州,花捐每年收入六七十万元,占市政收入的三分之一,按今天的说法,是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GDP的重要增长点。大批党政要员以妓院作为“销金窟”、“娱乐场”,并把征收名目繁多的“花捐”作为重要财源之一,各地娼妓业多从私营转到官办,娼妓也有“私娼”与“官娼”之分。不纳花捐、私自卖淫的娼妓叫“私娼”,“私娼”是不合法的,受到政府禁止的;按规定向政府交纳花捐、公开挂牌经营的娼妓叫“官娼”,这是受到政府准许的、合法的卖淫。
于是,“娼妓之业日兴,卖淫之风日炽。从繁华都市到乡间城镇,从东南沿海到边远省份,到处是艳帜高张,妓院林立。”一名位高权重的官员甚至说:“没有娼妓还成什么城市!”
其实,大部分妇女为妓,多因贫穷所迫,或为拐匪所卖,在苦海中无望度日。她们进入妓院后,经常受各色人等的欺凌和压榨,处在这一产业链的最底层。
面对黑暗而惨痛的社会现状,一向忧国忧民的知识阶层反而采取沉默与认可态度,因为士大夫自身多有蓄婢、纳妾、嫖妓者。当时北京大学的教师当中,理科学长夏元瑮与文科学长陈独秀都有嫖妓之习,辜鸿铭、刘半农、邓之诚纳妾。
文化精英们大抵如此,普通人可想而知。上海租界曾举办过“花国选美”,大张旗鼓登报举行妓女选美;广州长堤的妓院礼宾迎客时毫不遮掩,而是大声喊出来:“某某公子大驾光临”。北洋政府时期,北京的八大胡同是“两院一堂”(参议院、众议院、京师大学堂)的文人政客的夜生活聚集地。
第一位挺身而出为弱女子发声者,不是中国人,而是一位叫包慈贞的美国女宣教士。而今天的中国人,几乎已经遗忘了她。
近代中国第一所妓女救助机构
1896年,美国女宣教士包慈贞在上海教授英文,当街见到老鸨殴打一名妓女,而围观人群却无动于衷,令她心如刀绞。同年,她又见到一美国大兵在光天化日之下侮辱一名妓女,于是,更坚定了她的救助之心。
据史料记载,包女士“与五人同志四出募捐,赁圣公会老牧师吴宏玉先生住宅为会所,收养迷路落魄及不愿为娼之女子,衣食教诲,颇著成效,华人闻之,多捐款相助”。1901年,上海济良所正式创立,但因为妓院老鸨对妓女严密看管,妓女很难有机会逃脱火坑,也不敢贸然反抗,而济良所离妓院距离颇远,故前来投奔的女子寥寥无几。
所幸,西国女宣教士们创立的这个慈善机构引起了某些中国士绅的关注,他们也参与投入其中。1905年,13位上海知名绅士与包女士协商后,租下福州路181号,开设了济良所分所。这里是上海著名的红粉街,设立于此可以更有效地援助那些想要逃离的风尘女子。济良所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捐款。而各种基督教基金会的捐款占了不小比例。
凡愿意从良的妓女,可以通过口信或捎来信件。警方经过证实后,会展开救济行动。1905年就有200宗,大多能得到济良所的帮助。因此济良所的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前来寻求保护的妓女也越来越多。
很快,这里就人满为患了。1908年,济良所又租下更大的地方,再后来,该所不仅专门救助逃跑出来的底层妓女,也救助警察发现的被拐雏妓。他们还收养妓院留养的10岁以下的幼女,为防止她们沾染恶习,另设培植小学专门对幼女进行教育,目的是把女童培养成护士、教员等知识女性。后来,济良所又设立收容所、教养院、习艺所和爱育学校。
济良所也会将患有严重性病者送至教会医院免费治疗。1921年,济良所在闸北成立分部,建立了一家疗养院。
为了帮助妓女们自强自立,济良所开设了基础教育和技能培训。每天上午的基础教育包括识字、算术、卫生课等,也会安排一个小时的宗教教育。而每天下午的技能培训包括缝纫、刺绣、烹饪等。
济良所又设立了首年部和工艺部。首年部的妇女来此未满一年,工艺部收留的妇女一般都居住一年以上,需要进行一定时间的手工生产劳动,也是为了缓解济良所在经费上的压力。工艺部设有大车间,1906年,该车间吸收了26名妇女,1908至1912年吸收了50人,到1935年,已经有90人之多。手工劳动的制品包括刺绣手帕、袜子、新娘嫁妆、玩具娃娃等。虽然工艺部的收入不够自足,但还是会给每人每月发放一定的报酬,帮助她们多少可以存下一小笔钱。
老鸨、地痞、流氓打上门
不过,济良所并不是她们可以栖身的长久之计,当时社会上适合女性的工作微乎其微,她们最终的归宿仍是回家或出嫁。
济良所会在警方的协助下,帮助她们寻找家人。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女子在这里呆上几周或几月后就被领回家中,当然,也有些家属就曾经是抵押女子给妓院的人。这些家属会被严厉警告,而有些家属为了把女子带走,甚至把济良所告上法庭,甚至对教士们百般威胁。所幸当时的司法机构能够作出支持济良所的判决。
遇到家破人亡无法回家的女子,或被逼良为娼不能回家的女子,剩下的办法只能是出嫁。济良所规定,通过济良所介绍,女子们可以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的男子结为夫妇,但不得被娶为妾。大部分的求婚者都是附近地区难以娶妻的农民,有40%的女子最终选择了这条道路。
显而易见,济良所的存在对妓院造成了很大威胁,老鸨们为防止妓女逃到近在咫尺的“避难所”而不敢过分虐待她们。他们把济良所看成眼中钉、肉中刺。
上海历史学者何孔蛟在一篇文章中提到济良所对当时社会带来的冲击:有6名妓女一起结伴来到济良所寻求庇护,一群恶棍、老鸨、地痞流氓聚集到济良所门前,向房间里掷石块。情急之下,同工们赶紧叫来巡捕。为了确保安全,巡捕房还专门派了两名巡捕在济良所看守数日。妓院老板还经常散布谣言吓唬妓女,说凡是到济良所的人都会被关起来受虐待,还会被用来做医疗试验。但宣教士们依然临危不惧。
1935年,包女士负责的上海济良所已经收容了4000多名年轻女子,5000多名儿童,成为近代中国第一家设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妓女救助公益机构。
抗日战争期间,济良所被迫停办。直到1946年3月,济良所才再度恢复。在此服侍了18年的英国宣教士李慈爱出任当时的主任。
“上海模式”惠及各地
1906年4月,受上海济良所慈善模式的启发,北京也相应成立了京师济良所。据梁漱溟回忆:“济良所的开办费和经常费是一面靠报纸鼓吹募捐,一面靠了官府没收的张傻子(虐待妓女的掌班)的财物房产作一点基础。管理上则推举几个董事负责,官府立于监督地位。后来规模逐渐扩大,完全改为官办,陆续收容的人不少。”
京师济良所以救济受虐待的妓女、协助不愿为娼的妓女退出妓业为宗旨,同时认同娼妓业合法化及妓院的掌班、领家的既得利益。官办的京师济良所成为政府、救济妓女者、娼妓业经营者彼此妥协的产物。
1907年,北京外城巡警总厅制定并经民政部批准颁布《重订济良所章程》,对“诱拐抑来历不明之妓女;被领家需索重价掯阻从良之妓女,被领家凌虐之妓女;不愿为娼之妇女”实施教养和救济。这三项规则共同构筑了比较完备的公娼制度体系。此外,济良所中设立女检查和女教习,前者主要负责管理和规范收容妇女的日常行为,后者则负责教国文、算术、缝纫、烹饪、国画、音乐、体操等,这些工作人员被学界视为近代中国女警的先声。
北京济良所的主要工作是收容特定的妇女,并对她们“教养”,为她们“择配”。入济良所者,必须出自自愿,或亲赴警察机关呈诉;或喊告于执勤巡警;或邮寄书面申请;或自投济良所。这些妇女业经警察机关执实后,而由济良所收容。所谓“教养”是由“教习”教授浅近的文化和技能,由“检查”约束行为习惯。违反相关规定者,则要给予“训诫”、“记过”等处罚。而“择配”,是将入所女子之照片,陈列于济良所门前的橱窗内,注明姓名、年龄等。愿娶者通过照片选择,并向济良所提出申请或要求会面。会面后如双方同意,男方需开具三家铺保,报警察机构批准,同时男方还需向济良所捐助经费。捐助数额由领娶人量力自定。
此后,各省会城市纷纷开办了类似的公益慈善机构。
1908年,包慈贞女士尝试在苏州设立分所,当地官绅以该地已有无怨堂而婉拒。不久,美国总领事馆照会两江总督端方,端方便打算在苏州、镇江等关道仿行上海济良所成例,会同巡警局及地方绅商:“各就本埠情形,分别筹劝拟章禀办,以广善举。至此,苏州商会乃商请将无怨堂改设济良所,收容愿意从良之妓。”但因无怨堂离城偏远,不便救助,苏州商会决定因陋就简,变通着手。苏州商会恐无怨堂收养者增多,原有资产难以为继,还想方设法为之筹集经费,并适当拨助一些公产公款盈余,同时对在堂规模、入所应行办法以及领娶为妻的调查,雏妓安顿等种种事宜做了详细规定。
1924年,胶澳商埠督办公署在青岛团岛创办济良所,针对实存的婢、妾、娼、妓、童养媳、被拐妇女等现象,开始其慈善使命。当时有所女9人。1931年,设立了残老所、育婴所、孤儿院、济良所、贷款所、施医所、习艺所、感化所八个部门。
而天津济良所在为所女们择配时,会对男方情况严格考察,包括男方的个人情况,能力问题,职业问题。还会让男女双方面谈,所女同意后,男方才能把女方领回家。许多嫁出去的女子,会定期组织起来“回娘家”,到济良所看望。凡是有女子回娘家的,天津济良所会备下酒水招待,大家一起叙旧,互相了解一下婚后的生活。这在当时的天津被传为美谈。
在1927年1月26日的《广州民国日报》上提到:“中国妇女提倡解放之声日益膨胀,如女子参政、婚姻自由、教育平等、经济独立及一切不平等待遇,无不极力奋斗,但妇女急待接助者,触目皆是。现女权运动大同盟总会有见及此,特推举邓不奴、苏汉生等五人为筹备委员,着手调查娼妓数目及原因、妇女之失业及失学者,予以相当救济。闻日间拟请报界、法律界、慈善界等,请其协力帮助,给一般被压迫痛苦无告的妇女得早日解放。本市公安局附设济良所,原为收容无依女子起见,办理招领、抚育、择配、从良诸事……”
据《申报年鉴》和《近代中国娼妓史料》等所载资料推算,自1948年5月,分布在全国的妓院约近万家,其中上海800余家,天津500余家,沈阳144家,长春60余家,保定26家,张家口32家,西安375家,厦门46家。在一些大城市,公娼、私娼数量与当地人口比例在1:150—200之间,比例相当大。娼妓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而济良所模式的出现,无异于浊世中的一股清流。
之后,济良所消失在历史的尘埃之中。女宣教士包慈贞因为上帝的爱来到中国,为这些中国女性所付出的努力,越发鲜为人知。
(本文主要参考了何孔蛟的《拯救娼妓的慈善机构——上海济良所》;王琦、蔡勤禹的《民国时期的青岛济良所》;曾桂林的《义利之间——苏州商会与慈善公益事业》;宋金绪《济良所,旧时弱女子的救助机构》等文史资料,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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