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爱过我吗?

你真的爱过我吗?

《境界》独立出品【小小说】

文|小约翰

作者按:这篇小说几年前就写好了,集合了多种素材,但并不是一个真实的人物故事,不过里边大学生自杀的事件是真的。我早就听说了不少大学团契的婚恋状况,也在高校教过书,对所谓性开放的冲击深有所忧,故而几乎一气呵成。小说中的女孩,刚信主后的那种激烈反应,其实我深能理解,因为我也曾这样过,所以她并不完美,但那种被一种大爱触摸后的激动,我深以为敬。至于基督徒恋爱交往的界限,我觉得似乎接吻留到婚礼那天会更美好,免得给魔鬼留地步,也免得珍贵礼物被提前拆开。

就在猪肉价格上涨期间,千小峰喜欢上一个女孩,这个女孩也有点喜欢他。手也牵了,吻也吻了,离上床就差一步了,却碰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对女孩子来说问题不大,对小峰来说,问题不小,因为他是个基督徒。

本以为信主后啥问题都没了,没想到却产生许多新问题,比如牵扯到性,很多基督徒认为性是为婚姻预备的,婚前不可上床,不爱哪能做?!这让小峰感到有点苦。谈恋爱,对男孩来说,就是跟异性身体减少距离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每天减一点儿,否则回到宿舍床上,怎么回味也觉得今个儿的爱恋得不尽兴,任务没完成。不做哪能爱?!爱得到做的地步,才算战果辉煌了一把,免得舍友们谈起这方面经验来眉飞色舞,唯独他还是处男一个。当然,有时小峰自己也有点犯糊涂:到底他是在爱对方呢还是在利用对方来结束自个儿尴尬的处男生涯?

算来算去,结束这一生涯之障碍有四:

第一是对方,每次进攻,女孩也会抵挡那么一阵。像是半推,更像是半就,每每弄得小峰更是兴起,下身鼓胀胀的,最后也总还是依了他,在蜘蛛网后边气喘吁吁吻下来,小峰很满足,女孩似乎也对自己颇有姿色到能使男孩猴急很满足,真有点像渡边淳一小说女主人公那样欣赏他那不能自制的淫荡的味道,虽然有时舌头上还夹杂着吃完青椒土豆丝后葱花的味道。

第二是避孕,到底是男方用套,还是让对方吃药?小峰有点拿不准。爱情得无备而来才像是爱情,但这总得事先准备,万一怀上怎么办,基督教不准堕胎,更麻烦。小峰在超市买面包的时候,干脆顺带买了一盒,做到有备无患。

第三是地方。那一次,和女孩肩并肩在校门口小店里逛,一出来就碰见一个中年妇女,拿着个小牌,诡秘地对他俩晃着说:“钟点房出租,有热水、电视、空调,二十块一小时。”两人的脸一下都红了。脸红归红,千小峰对此却想入非非了好久,这意味着第三个障碍能顺利解决。最后一个障碍就是他的信仰,说到底这是唯一障碍。

他专门查考《圣经》,发现《旧约》对以色列人有这方面的规定,似乎早过时了。“十诫”第七诫“不可奸淫”过于笼统了点,再说“十诫”是不是也过时了,毕竟这已不是律法时代,现在是恩典时代嘛。《新约》中,有些经文隐约触及到这问题,《希伯来书》十三章四节说:“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可未婚同居算“苟合行淫”吗?这里的“床”到底是婚后的床还是婚前的床?

小峰去找团契带领人。带领人非但没鼓励他“大胆往前走”,反根据《哥林多后书》六章十四节说他一开始就错了,因为信与不信的不能同负一轭,就是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根本就不可以开始谈恋爱。啊?这是指着谈恋爱说的吗?小峰不大服气。“当然包括恋爱。”那位带领人斩钉截铁地说。

“没有同理心!律法主义!”小峰心里嘀咕。对带领人一肚子意见。

“离开这个团契,过自由自在的信仰生活。”一个声音在他心里响起。“不可停止聚会,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另一个声音说。就这么斗争来斗争去好久。

这让小峰很郁闷。他不确定带领人的解释一定对,但也不敢说他就错了,何况他内心深处也隐约觉得他真正爱的似乎不是女孩这个人,而是她性感的身体。每次吻完了,满足过后,总有那么一丝丝疑惑。今天的任务完成了,女孩还老不愿回去,也让小峰有点烦。

那就先带女孩信主再说。于是,小峰每周都带女孩参加小组查经。他借助《圣经》向她的灵魂布道。查经结束后,她借助身体向他的肉体布道。灵魂总是打不过肉体,他有点招架不住了,尤其到了初夏,女孩喜欢穿短裙和高跟鞋,走起来很暴露。每次查经,女孩似乎不过换个场合跟他约会。

随着距离接近,约会甜蜜期早就过了,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大有因误解而接近因了解而分手的趋势。

有一次,女孩的父母来了,她不能参加查经,又不愿带他去见她父母,他就一个人去了。查经还没结束,他就迫不及待约她见面。她过了好久才到老地方来,一见面还没怎么吻就说父母叫她出国,希望她以后找个城里出身的男孩子。

小峰最反感女孩看不起他出身农村,家里穷,一听就来火,跟她大吵一顿。女孩也特别厌烦他自卑而又极度自尊,敏感到可笑地步,一赌气扭头走了,他也没像平常一样拉住她。

女孩走不多远,刚到化学楼高楼边,上边猛不丁跳下一个大学生,自杀的,十一楼跳下来,撞在自行车棚竖起的铁柱上,脑袋撞裂,溅了女孩一脸白的脑浆和红的血。“砰”的一声,她没搞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在黑暗中用手一摸,就着边上的光线一看,当场尖叫起来……

办理休学手续后,女孩的父母带她到了很多医院,时好时坏,没有根治的办法。小峰天天为她祷告,倒是很迫切,也请团契为她祷告。他隐约觉得这是上帝的管教,但又有点埋怨这管教有点太严厉了,使他无法再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

后来,团契带领人告诉他烟台有一家基督徒办的精神类疾病康复学校,一个老师带一个学生,还有家长陪着,边祷告边吃药,双管齐下,很多人好了。小峰就联系上,让她父母带她去那里试试。她父母很反感,要不是他约她,不是因为两个人吵架,女儿怎会碰到这事?就坚决不去。小峰亲自登门赔礼道歉,要利用假期期间陪她去。她父母不愿见他,女孩最近情绪还好一点,为他说话,她父母才留他吃晚饭,饭后,他睡在客房。

他到她家去的那天夜里,月光出奇明亮。她翻来覆去睡不着,就到他房间来,他也没有睡,像一直在等她。她搂着他躺在明亮的月光里,要把自己给他。他看到了她的绝望与决绝,没敢要,觉得搂得像具尸体,甚至没敢吻一下。他给她唱赞美诗,她睡着了,泪水湿了枕头。

父母到底拗不过女儿,只好同意让小峰陪她去烟台。到了那儿,找到学校,发现是在郊区的一排厂房,有好多精神失常和忧郁自闭的孩子,还有好多老师和家长。老师多是基督徒兼职或全职,条件很简陋,但歌声笑声不断。一边祷告,一边学习,一边治疗,确实有很多孩子康复了。

小峰请那位女校长安排她住在里边,他的奖学金差不多花完了,学费还没着落。他离开她回学校所在城市兼职,决定无论如何要挣够钱,帮她交学费,不花她父母的钱,好还上良心的债。她的好转看来很难了,他希望通过做了这一切之后,能比较心安地离开她,开始自己另外的生活。

就这样过了半年,她的病奇迹般地好了。她给他写信说:“我最大的病是不信主和不会爱,通过祷告和帮助别人,我的病彻底好了。”她成了一个基督徒。

接到信后,千小峰兴奋地赶到烟台找她,发现她确实变了一个人,怎么说呢,虽说穿着朴素的衣服,但掩不住的圣洁美丽,焕发着上帝儿女的荣光,从来没这样美丽过。

他就劝她离开这里回去复学,冲动之下正式向她求婚。她不愿回去,决定留在这里帮助有需要的孩子,也拒绝了他的求婚,理由很简单:她不爱他。以前不过是被追求之下的某种虚荣心,才跟他谈恋爱的。爱不等于被爱。

他努力用信仰的理由说服她,让她不要太狂热,她微微一笑,说:“这正是我要跟你说的,一个被主的爱如此改变的人,能不狂热吗?这又怎么能说是狂热?回过头来看,我怀疑你根本就还不是基督徒,你真的爱过我吗?”

他傻了。坐在回去的火车上,失望而又沮丧,信仰使他没敢得到她,又是信仰最终使他彻底失去了她。他忽然对信仰疑惑起来。如果信仰不能使一个人幸福而是使一个人痛苦,那何必信呢?他一下子没了信仰的理由。火车的晃动越发使他觉得像走在软泥上。

“也许,我确实不是基督徒,那我信的是什么呢?快乐主义?幸福主义?也许。上帝不过是用来到达快乐和幸福的桥梁。没想到的是,那位不知道到底存不存在的上帝却利用我成了一道桥梁,让她信了这位还不知道存不存在的上帝。”

窗外的庄稼地、树木和丘陵,飞驰而过,小峰仿佛第一次认真地在心底呐喊:“主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

上帝听到了他的祷告,就安排一个戴眼镜的基督徒刚好坐在他身边,问他有没有去过教堂。小峰一听就知道对方是基督徒,就假装说没去过。那个基督徒就给他讲了福音,讲了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恰恰因为自愿受苦受死,为罪人换来了永生的福乐,从基督的身上,我们看到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爱是恒久忍耐。关键不在于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关键在于你有没有得到基督的爱,你在乎不在乎他的爱。

小峰听着听着,发现自己从来没有跟这位主相遇过,也从来没有因着他的爱真正满足过。

直到此时,直到此刻。

那个戴眼镜的基督徒讲了半夜,小峰听了半夜,听到后来,头低下了。抬起来时,满脸都是泪水。

你也许早知道了,我就是那个戴眼镜的基督徒,坐在从烟台到南方的火车硬座上,下半夜时从小峰那里听到了这个故事,写成了这篇小说,献给那个我还不知道名字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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